洛贝林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用药与观察手册》第179页(944字)

【别名】:山梗菜碱,祛痰菜碱

[作用·用途] 本品有烟碱样作用。治疗量可兴奋颈动脉体和主动脉体的N胆碱受体,反射地兴奋呼吸中枢,使呼吸加深加快;作用迅速而短暂。临床主要用于新生儿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引起的窒息。也用于乙醚、氯仿、阿片中毒及白喉等传染病所引起的呼吸衰竭。

[不良反应] 大剂量可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呼吸抑制,甚至惊厥。

[制剂规格·用法·用量] 注射液:3mg/ml;5mg/1ml;10mg/1ml;20mg/1ml。皮下或肌注:成人10mg/次,儿童1mg/次~3mg/次。极量,成人20mg/次,50mg/日。静注:成人3mg/次,儿童0.3mg/次~3mg/次,必要时每隔30分钟可重复使用。新生儿窒息可注入脐静脉。极量,成人6mg/次,20mg/日。

[用药时注意]

1.静注时应缓慢推入,用量勿超过极量,应严格掌握剂量;

2.勿食山梗等及同类植物,用中药半边莲时,重按规定剂量;

3.最好交替使用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中枢兴奋剂;

4.高血压、肺水肿禁用。

[给药后观察]

1.大剂量能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呼吸抑制、过大剂量也可引起惊厥,出现上诉症状时可静注或深部肌注安定;

2.口服中毒者,用0.05%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和给予硫酸镁;

3.发生震颤者,用二乙丙醛10mg~20mg口服;输液促进毒物排泄;

4.呼吸困难时,给予吸氧,必要时用人工呼吸机辅助呼吸;

5.其他中毒症状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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