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人口构成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南人民出版社《澳门手册》第11页(715字)
澳门政府每10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1981年进行第12次人口普查,澳门本地居民(在澳门居住一年以上的)在性别、年龄、籍贯、婚姻状况、劳动、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社会经济地位等方面的结构状况是:(1)性别。男性与女性大致平衡,男性比女性多4%。(2)年龄。14岁以下的少年人口和儿童人口占22.9%,15岁至34岁的青年人口占44.3%,35岁至59岁的壮年人口占21.3%,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11.5%。(3)出生地及国籍。澳门居民60%属内地移民,本地出生的只占40%。国籍方面,70%以上是华籍,葡籍人士中,也有不少是有中国血统的葡萄牙人;华人中华侨占相当比重,其中以东南亚归侨居多。(4)婚姻状况。澳门居民中,已婚者占37.9%,未婚者占56.1%。其中15岁至29岁的人中,未婚者占81%。(5)劳动人口与非劳动人口。按照澳门人口统计规定和划分标准,1981年澳门劳动人口总数为127350人,其中男性80102人,女性47248人,分别占同等年龄人口的61.5%、76.4%和46.2%。(6)教育程度。澳门人口中的劳动人口,其教育程度呈“两头细,中间大”的状况:即属文盲者少,占劳动人口的9.9%,占总人口的4.8%;高等教育程度者少,只占劳动人口的2%,占总人口的0.98%;小学及中等教育程度者多,占80%以上。(7)宗教。年龄超过5岁以上的人口中,信仰佛教的超过10万人,占45%;信仰天主教的人士不到2万人,占7.4%。(8)社会经济地位。雇主(自资经营某一行业并雇佣一名或一名以上职工者)占9.7%,无薪酬亲属职工占3.4%,其余均为受薪阶层和首次求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