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经济司
书籍:澳门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南人民出版社《澳门手册》第94页(535字)
澳门政府机关。归澳门经济、财政暨旅游政务司管辖。其前身是经济厅,1982年8月根据澳督第10/82/M号法令升格为经济司。其主要职责是:(1)对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及对本地区经济活动的规划予以合作;(2)对本地区的发展、工业多元化及投资、产品的改良等予以合作及推动;(3)促进出口的增长与多元化,并向外地推广本地区的经济形象;(4)维护消费者利益;(5)对竞争的维护并保障工业的利益。其主要职权是:(1)对澳门参加国际经济组织会议及对涉及本身事项的国际性协议的交涉,予以筹备与辅导,并确保履行所做出的承诺;(2)发给对外贸易许可证,并对澳门产品的来源给予说明;(3)重视内部供应,特别是考虑对原料及作为首要消费品的管制;(4)对新的工商业单位发给许可证并予以登记;(5)监督对经济活动经营法制法例的遵守,并对经济活动经营人及工商业场所执行稽查;(6)开展必要的活动以改善机关效率及其人员的职业进修;(7)执行总督规定的具体工作。该司由司长1人及副司长1人领导,下设研究及计划室、工业事务厅、商业事务厅、出口促进厅、经济活动稽查厅、文件资料及公关中心、行政与财政科等机构。此外,还附设有经济咨询委员会及工商业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