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林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14页(295字)
冰岛森林面积为10万公顷,人均森林面积0.4公顷。森林覆盖率1%。1899年,冰岛开始人工营林活动,建立桦树园和进行引种试验,此后,引种一直是冰岛最重要的林业活动。1907年11月22日,冰岛议会颁布第一部《森林法》。根据该法规定,将全国分为14个林业区域,由一个林务主任总负责,每个区域都设一个林务负责人。冰岛议会于1928年和1955年两次修改《森林法》,增加了有关防护林带、水土保持林及环境保护林的内容,成为冰岛目前林业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冰岛造林工作依据《森林法》进行。为加速人工造林,1984年5月,冰岛议会颁布了新《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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