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南人民出版社《澳门手册》第323页(181字)
生卒年月不详。明朝嘉靖年间按察司海道副使,允许葡萄牙人久居澳门的第一个中国地方官员。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借口船遇风暴,货物被水浸湿,要求在濠镜借块地方凉晒渍物,并贿赂汪柏接受了这项要求。这样,葡人就取得了在澳门的上岸暂住权和贸易权,实现了侵占澳门的第一个步骤。此后,葡萄牙人就逐步长期占据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