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会计师实用全书

出租、出借包装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87页(315字)

租给、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用后归还,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包装物出租、出借时,要收取押金,出租包装物还要收取租金。

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可采用一次摊销法。按其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借记“产品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贷记“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的可采用分次摊销法,将包装物的成本转入“待摊费用”,逐月摊销。

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可记入“其他应付款”。出租包装物的租金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设收的押金,转作“营业外收入”。

上一篇:包装物 下一篇:会计师实用全书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