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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按分批法进行成本计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01页(778字)

分批法要按照产品批别或定单来设置成本计算单,写明各批产品的名称、批号、产量、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用该方法进行成本核算的几个要点如下:

(1)直接为每批产品所耗用的生产费用,如原材料、工资与福利费、燃料与动力,根据有关凭证及要素费用分配表直接计入各批产品的有关成本项目内。对于各批产品发生的间接费用,先按发生地点归集,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批产品成本。各成本单的费用总额,就是该批产品的总成本。

(2)分批法是以生产周期作为成本计算期,因此,各产品成本计算单中所归集的生产费用,不但包括完工月份的生产费用,也可能包括完工月份前的生产费用。完工月份成本单归集的累计生产费用,如果全部完工,该费用为该批产品总成本。如果月终该批产品未完工,成本单上所归集的全部费用,为该批产品的在产品成本。

(3)如果是单件生产,不存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的问题。如果是小批生产,一般都能同时完工,也不存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的问题。如果小批生产的产品正好跨月持续完工,可采用简单的分配方法进行完工产品与在产品费用的分配,如按定额成本或计划成本转出产成品单位成本,余下为在产品成本。

(4)分批法一般只计算产成品成本,不需要计算其部件成本。但对于大型复杂而生产周期较长的产品生产,为了加强成本管理,缩短成本计算期,可按其重要部件为成本计算对象,设置成本单,计算其成本。

(5)产品完工后,如有属于该批产品的剩余材料和半成品,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将其费用从该批产品成本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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