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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业务流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64页(313字)

邮电局(所)之间传递信息的数量。甲乙两局之间接受、发出的邮电业务数量就是甲乙两局的邮电业务流量。如甲局拍发到乙局的电报业务量为300份,乙局拍发到甲局的电报业务量为200份,则甲乙两局的电报业务流量是500份。邮电业务流量反映了信息的流向与数量,便于合理组织邮件运输,增开和调整电路,适当配备通信设备和人员,做到最有效地传递信息。按业务流量性质的不同,可划分为:(1)干线流量。指首都、各省省会、直辖市,自治区首府或指定的城市相互之间的流量;(2)省内流量。指省会与省辖市、县相互之间的流量;(3)县(市)内流量。指县(市)邮电局与所属县(市)内各邮电分支机构相互之间的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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