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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总会计怎样进行年终结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227页(399字)

经过年终清理和结算,财政总会计进行年终结帐工作,分以下三步:(1)年终转帐:先计算出各帐户借贷方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年末余额,编制结帐前的“资金活动情况表”进行试算平衡。试算无误后,将对冲结转的各收支帐户余额,按年终冲转的办法,填制12月份的记帐凭单,全部转入“预算结余”和“预算外结余”帐户。(2)结清旧帐。在年终全部帐务登记完毕后,对年终有余额的帐户,将其年末余额不再编制记帐凭单,而分别记入各该帐户的相反方向,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表示转入新帐。最后将借贷方结出本年累计,在下面划双红线结清;对无余额的帐户,各收支帐户的借贷方结出本年累计数,在下面划双红线结清。(3)记入新帐,根据本年各总帐帐户和明细帐户年终转帐后的余额,编制年终决算“资金活动情况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帐户余额,直接记入新年度有关总帐和明细帐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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