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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设计的原则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413页(603字)

会计科目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经营过程的特点即会计对象的特点以及资金循环或资金收支的规律来设计。例如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一般企业有不同的特点,故需单独设计一类会计制度。(2)以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为依据,适合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来设计。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经济管理的要求与国家经济政策是有密切联系的,经济政策的改变,经济管理的要求也就不同,会计科目的设计也可能相应增删。(3)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设计。各企业的情况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其内外部环境也不完全相同,有的企业有某类业务,有的企业则没有这类业务。(4)要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来设计。一般说,规模较大的企业经济业务复杂多样,要求设计较多的科目(尤其是明细科目)来控制,反之则不必设计较多科目。

设计会计科目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会计科目的词语要适合其所包含的内容,名称不宜过长。(2)科目设计力求做到标准化。这包括两方面的意思:其一设计者为某基层单位设计会计科目时,其有关名称要尽量与统一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名称或本行业其他单位通用的名称一致,避免自己生造;其二国家在制订统一会计制度时,不同行业但经济内容相同的会计科目名称要力求一致(包括科目编号)。(3)会计科目制定后,要详细说明科目的用法,并附主要经济业务的分录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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