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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合伙企业业主权益变动的情况有哪几种?怎样进行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605页(534字)

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因新合伙人的加入、原合伙人的退伙或其他原因而对原有企业进行清算,从而引起合伙企业业主权益发生变动。(1)新合伙人入伙引起的权益变动:在新合伙人购买原合伙权益而入伙的方式下,因原企业并未从新合伙人处获得任何资产,所以其原有的资产和负债并没有改变,会计上只把原合伙人的资本帐户中被购得部分余额转至新合伙人的资本帐户即可。另一种情况是新合伙人直接向原合伙企业投资入伙,这时新合伙人的资产和权益同时增加,应为新合伙人设置资本帐户并登记入帐。(2)合伙企业清算引起的权益变动:在企业停止经营或将权益转让时,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的方法取决于合伙人之间所订的合同,清算程序一般是:偿还所有负债,然后将所余资产变现;将处理资产的损益按损益分配率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摊,这时合伙人的业主权益便发生了变化:在所有负债偿付完毕和损益分配给合伙人之后,将所余资产按各合伙人的资本余额进行分配。清算结束后,合伙企业消失。(3)合伙企业改组公司引起的业主权益变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伙企业可以改组为股份公司形式而继续经营。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原合伙企业的帐户进行调整,或保留或结清,其中任何一种情况,都会引起业主权益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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