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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财务报表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605页(714字)

财务报表是综合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报告文件,其主要目的是为阅读人提供资料,以便他们作出合理的经济决策。为了传递有用的信息,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时遵循以下一般原则:(1)表首:每张财务报表的表首,要清晰地标明企业的确切名称,报表的适当标题、日期或报表的时期,若财务报表是合并编制的,则在标题上予以说明;(2)专用名词:财务报表的用词应该清楚明了,法规性以及过分技术性的用词、应该避免;(3)分类:财务报表中的分类应该从方便阅读人的要求出发进行设计,有关的项目应该加以归类,估价帐户要直接在与其有关的项目上增减,分类要清楚,小计要标明;(4)扼要:不重要的项目应与有关项目进行归类或合并,可在单独的附表中反映总括性信息的明细项目;(5)比较报表:要求年度报表中要包括两年的财务报表资料,表上要附有会计师的意见及以往五年经营情况的概要和管理当局的分析概要;(6)正确性:财务报表应该计算正确,并适合于对它们所预期的用途;(7)使用整数:绝大多数公司省略掉了分数,有些公司甚至把千元或更大的整数作为报告数据;(8)统一性与一贯性:在可行的条件下,专用名词、分类和会计原则在企业的内部和企业之间,以及各个会计期间应该保持统一性,若发生变动,应适当说明变动的情况;(9)客观性:包括可验证与无偏见两方面的含义;(10)及时性:财务报表应及时编制,以满足准备使用报表者的需要;(11)合并:当若干个独立的主体完全被控制在一起,象一个经济主体那样时,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12)充分披露:在财务报表中,对与投资决策有关的财务数据、管理能力、信用等应充分披露,以满足投资决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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