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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机构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215页(674字)

教育及人力统筹司是香港最高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它直接向布政司负责,下辖3个署即教育署、工业教育及职业训练署和劳工署。其中教育署的工作是与学校教育最直接最密切的行政管理部门。它负责执行政府的教育政策,并按照教育条例监察香港的幼稚园、中小学及部分专上学院。教育署的最高首长是教育署长,下设副署长1人。设高级助理署长2人,分别负责学校服务和策划以及发展两大部门。设助理署长7人,分管下属7个处科,即:辅导视学处,该处设有辅导视学处总办事处、各科目组别为课程发展组、幼稚园组、专门事务组、训练及视学组、教育电视组、教师中心、学校活动组;辅导服务科,设特殊教育组、学生辅导组、海外留学生暨奖学金组、升学及就业辅导服务组;策划及研究科,有策划组、教育研究、委员会事务组、策划组(私立学校检讨);建校及系统管理科,设建校组、统计组、小学入学组、中学学位分配组、教育记录/初中成绩评核组、中央资料组;学校行政科,设有学校行政科总办事处、学校行政组、官立及其英童学校组、学校行政(地域)、官立中学、官立小学、实用教育中心、职业辅导组、注册组、教师守则组、学生车船津贴组等;专上教育科,设有专上教育科总办事处、教育及香港工商师范学院、成人教育组、训练组;语文教育学院,设有英语系、中文系、行政组。此外,教育署还设有行政科、新闻及公共关系组和会计科,在全港17个分区设立办事处,各由1名高级教育主任管理,负责监督及联络区内的学校,并出席区议会有关教育事宜的会议。这一套完整、严密的组织管理机构,实施了对香港教育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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