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简况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93页(472字)

法学界对宪法学的研究一直比较重视。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公布之后,我国已先后制定颁布了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伴随着历次宪法的制定、修改和颁布,我国宪法学界对宪法学理论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探讨。1982年宪法颁布前后,法学界编写出版了一批宪法学教材、专着和通俗读物,并在全国报刊上发表了数以千计的论文,对具有我国特色的一系列宪法学理论问题,包括关于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中“左”的错误理论的清理问题,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问题,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问题,关于我国立法体制是一级立法、两级立法还是多级(或多层次)立法问题,关于我国宪法序言有无法律效力问题,关于我国宪法有哪些基本原则问题,关于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问题,关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的关系问题,关于我国宪法实施保障问题等等,都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其中有些问题讨论得比较深入,丰富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宪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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