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发挥中心城市作用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54页(543字)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条块”管理体制下,人财物、产供销,是按条块分部门管理的,形成部门对立,领导多头,互相牵制,造成行业分割,城乡分割,产销脱节,内外脱节,使城市难于发挥统一组织生产和流通的作用。因此,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首先必须进行体制改革。

第二种意见认为,我国现行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是条条与块块相结合的体制,条条与块块管理,都是科学的管理原则和方法,过去在实行时,错误地把企业的隶属关系,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同条块管理直接联系起来。再加上实行地区、部门层层财政包干、管理企业与得到的经济利益直接相关,使条块之间围绕企业管理权产生许多矛盾。因此,提出以下建议:取消部门、地区(包括市、区)与企业的隶属关系,割断部门、地区与企业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而由中心城市对企业进行计划指导和检查、监督,日常的经济活动由企业独立进行。

第三种意见认为,要发挥中心城市在统一组织、协调社会生产与流通中的作用,其中心环节是中心城市的计划管理。认为现行的中央、省、地、县四级管理体制,应改为中央、中心城市两级计划管理体制,这样有利于中心城市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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