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假期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新编妇产科临床诊疗手册》第400页(808字)

(1)放置宫内节育器 公假2d,1周内不作重体力劳动。

(2)宫内节育器随访 放置后3、6、12个月各随访1次,以后每年随访1次,每次公假1d。放置后1年内,每月经期公假1d。

(3)取出宫内节育器 公假1d。

(4)单纯输卵管结扎 公假30d。

(5)人工流产 早孕(<13周)吸宫术或药物流产,公假14d。

中孕(≥13周),公假30d。

适于第一次人工流产者,和因IUD、结扎、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人工流产者。

(6)皮下埋植 公假5d,术后半年内每月随访一次,每次公假1d。

(7)取出皮下埋植 公假3d。

(8)输卵管药物黏堵 公假30d。

(9)与计划生育有关的诊断性刮宫 公假5d。

(10)以上假期均自手术日起计算,同时接受两项节育手术者,按两次手术假期累计。

产假(包括延长产假)期间接受节育手术者,假期另加。

(11)如有以下情形,医生同意休息者,按病假处理。

第1次人工流产后及放IUD、结扎、皮下埋植失败而人工流产后,已休满规定公假者;再次人工流产者;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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