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的基石——非歧视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3页(192字)

非歧视原则又称无差别待遇原则,是指一缔约方在实施某种限制和制裁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待遇。根据这一原则,缔约一方根据公约或条约的规定的某种理由采取限制或制裁措施,而这些限制或制裁措施必须同样适用于其他所有缔约方。否则,就构成对某些缔约方的歧视。非歧视原则在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中具体通过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来实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