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标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17页(353字)

原产地标志(Marks of Origin)用来说明某产品产于某地,并且表示产品的质量等特征与产地密切相关,它不专属于某个自然人或法人,而是属于符合原产地授予条件的该地域的所有生产者,我国法律采用证明商标来对原产地标志进行注册和保护。

在此有两点值得特别说明:

(1)知识产权的原产地与货物贸易中的原产地意义不同。

(2)原产地标志在《巴黎公约》中是作为工业产权保护的,但由于原产地的表达方式及范围有限等原因,各国对原产地的定义出现较多分歧。为了表达更加严谨,TRIPs中没有使用这一词,而使用了“地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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