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技术的含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216页(720字)

专有技术(Know-how)直译为“知道怎样做”,又称技术秘密、技术诀窍、“诺浩”(译音)等。该词是英、美法律首创的。

中国的技术贸易实践和各种定义综合,专有技术是指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已经使用过的,不享有专门法律保护的,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1)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1972年制定的《发展中国家保护发明示范法》对专有技术所下的定义为:“有关使用和运用工业技术的制造方法和知识。”

(2)巴黎国际商会拟定的《关于保护专有技术的标准条款草案》将专有技术定义为:“为实施某种为达到工业生产目的所必须的,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经验或其积累。”

(3)保护工业产权国际协会对专有技术所下的定义为:“专有技术是为实际应用一项技术而取得的,并能使一个企业在工业、商业管理和财务等方面而运用于经营的知识和经验。”

(4)前苏联发明委员会对专有技术所下的定义是:“所谓专有技术就是公众不知道的,在生产和经济活动的实践中已经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各种技术知识和经验……。”

由于专有技术包含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技术方面和商务方面。专有技术表现形式,有以书面形式表现的,也有的是以人们头脑中的观念和技能表现的。此外,专有技术内容多与生产活动相关联,同时又与经营活动相关联。所以,至今未有公认的统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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