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8页(732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于1991年1月成立的司法鉴定专门机构。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以充分发挥北京大学文理渗透、学科齐全、人才济济和设备条件先进等的优势,坚持公正、求实、严谨、科学的原则,服务于司法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为宗旨。其任务是:为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承办司法鉴定业务,出具具有证据效力的鉴定结论;从事司法鉴定学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为本学科的繁荣与发展做出贡献。

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的业务范围是:①接受国内各政法部门和其他机关、团体以及境外机构、团体的委托或聘请,进行手印、脚印、工具痕迹、枪弹痕迹等痕迹鉴定;笔迹、印章印文、票证、文件材料、人像等文书鉴定;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物证的物理学鉴定和化学鉴定等司法鉴定。②为社会各界提供有关司法鉴定问题的咨询。③进行司法鉴定学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为国家培养专门人才。

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会同北京大学法学院、物理学系、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电子显微镜室、信息科学中心等校内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鉴定工作协调委员会,以保证多学科鉴定工作顺利进行。该室的鉴定人员由本校法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医学和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担任。同时,还聘请了政法部门领导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有名望的专家担任顾问,为该室的鉴定工作提供咨询指导。

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北京大学,业务指导部门为国家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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