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21页(477字)
又称死战期或临终状态。死亡过程的最初阶段,即死亡开始到心跳和呼吸停止之前的这个阶段。此时中枢神经系统脑干以上的部位处于深度的抑制状态,生命重要器官的功能发生障碍和衰竭。表现为意识模糊或消失,各种反射消失或迟钝,血压和体温下降,呼吸不规则,心跳减弱,有的大小便失禁,面容苦闷以及昏迷抽搐等。由于死亡原因以及死前的机体状态不同,濒死期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有的神经系统先兴奋后抑制,表现为躁动不安、肢体抽搐或强烈痉挛,继而逐渐减弱直至麻痹。有的神经系统一开始就处于抑制状态,表现为死亡进行缓慢而平静,生命机能逐渐陷入极度衰竭状态。濒死期的持续时间,短则数秒钟,长则数小时。这与死因、年龄、生前健康状况等因素有密切关系。一般情况下,病死亡者,尤其慢性消耗性疾病死亡者(如高度贫血、肝硬化腹水、癌症等)濒死期较长。而非正常死亡者(如伤及脑干的颅脑损伤、颈部切断、心脏和主动脉严重破裂、氰化物中毒等)死亡迅速,濒死期短而不明显。在同样的死因中,壮年人和体格健壮者濒死期长,表现明显,而年老体弱者濒死期短,表现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