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98页(1075字)

俄罗斯民事诉讼法是在1923年原苏联《苏维埃民事诉讼法典》基础上发展完善起来的。《苏维埃民事诉讼法典》是由列宁主持制定和颁布的,它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民事诉讼法。1961年原苏联为统一各加盟共和国的民事诉讼立法,通过总结民事诉讼经验制定了《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民事诉讼纲要》,1964年根据《纲要》精神,制定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典》。

《俄罗斯苏维埃联邦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典》分为6编,42章,共有条文436条。第一编总则部分,包括基本原则、审判组织与回避、主管、案件参加人、诉讼代理、证据、诉讼费用、诉讼罚金、诉讼期间、法院的通知和传唤10章;第二编第一审法院诉讼程序:①诉讼程序,包括管辖、起诉、诉讼保全、民事案件审理的准备、法院审理、法院裁决、案件程序的中止、案件的终止、决定不予审理、法院的裁定、笔录11章;②行政关系案件的诉讼程序,包括一般原则、对选民名单错误提出的申诉案件、对行政机关行为的申诉、向公民追索国家和地方税收、税捐、强制定额保险金和公益捐款的拖欠案件的诉讼程序4章;③特别程序,包括一般原则、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的确认、认定公民失踪和宣告失踪人死亡、认定公民行为能力受限制或无行为能力、对财产无主的认定、对产权登记错误的确定、对公证行为或拒绝实施公证行为的申诉、丧失不记名证书的复权8章。第三编上诉程序,包括对法院判决的上诉和抗诉、对法院裁定的上诉和抗诉2章。第四编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再审,包括监督审程序、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进行再审2章。第五编执行程序,包括一般原则、对公民判决的执行、对国家机关、企业、集体农庄、其他合作社和社会组织判决的执行、追索金额在各追索人之间的分配、执行法院判决时对追索人、债务人和其他人权利的保护5章。第六编涉外诉讼。

俄罗斯民事诉讼法中所确立的一些立法原则和制度,如国家干预原则,它是基于列宁不承认民事法律为私法,不承认绝对排斥国家干预的个人权利的存在的思想确立的,并以此为指导建立了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的制度;社会干预原则,由此确立了工会、户籍登记机关等社会组织为保护其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利益,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制度等对一些东欧国家,如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等国,以及我国的民事诉讼理论和立法都曾产生过很大的影响。目前在原苏联解体后,随着原各加盟共和国的纷纷独立,已不存在统一的民事诉讼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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