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23页(188字)

英美证据法中的术语。包括两个方面:①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解释、驳斥或否定对方当事人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的证据。简言之,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反驳证据的既可能是控诉方,也可能是被告方。②用以反驳事实推定或初步认定,使之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据。从这种意义上讲,反驳证据不仅具有对抗性,而且具有确实充分性,足以推翻事实推定或初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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