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29页(2110字)

与犯罪行为有联系的一切表现形式。犯罪信息有三个基本特征:①犯罪信息源于犯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但它不是犯罪行为本身,而是脱离犯罪行为的相对独立的客观存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是犯罪信息产生的根源,犯罪分子只要实施犯罪行为,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运动形式,就必然地在一定的时间、空间与一定的人、事、物产生某种联系,其结果是在有关人员的头脑中留下这样或那样的印象,在犯罪现场上引起相关物质的变化,使之呈现出一定的形态。②犯罪信息表现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广泛联系性。犯罪行为一旦发生,就会破坏与犯罪行为有关事物的存在状态和联系形式,因而任何与犯罪行为存在关联的事物,都会或多或少、或隐或现地以不同联系形式反映着犯罪行为。犯罪信息所表现出的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联系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直接的和间接的联系形式、内在的和外在的联系形式、原因的和结果的联系形式、必然的和偶然的联系形式、现象的和本质的联系形式,等等。凡与犯罪行为有一定相关程度联系的信息,不论以何种联系形式显示出来,均可作为犯罪信息。③犯罪信息可以被感知、收集、处理、判明和运用。犯罪信息虽然相当抽象,然而并不是虚无缥缈的幻影,作为犯罪行为的诸种表现形式,必然存贮在犯罪现场以及相关人的记忆之中,虽然侦查人员没有直接目睹犯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但通过侦查活动,可以感知到这些犯罪信息,并且对此能够进行有目的的有计划的收集。在此基础上,犯罪信息可以被分类存储、统计汇总、登记报告等一系列的处理,把犯罪信息从一种表现形式转换成另一种表现形式,实现犯罪信息的共享,以便供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侦查决策所运用。

对于犯罪信息,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①按照人们对犯罪信息的认识程度为标准,可以将犯罪信息分为自在犯罪信息、自为犯罪信息和再生犯罪信息。自在犯罪信息是指处在未被认识、未被把握的那种初始状态的犯罪信息。自为犯罪信息是指被感知、被把握或被认识的犯罪信息。再生犯罪信息是指从自为犯罪信息中开发出来的具有新的内容和使用价值的犯罪信息。②按照侦查人员获取犯罪信息的行为方式为标准,可以将犯罪信息分为直接犯罪信息和间接犯罪信息。直接犯罪信息是指侦查员直接观察到的、直接获取的犯罪信息,其特点在于获取犯罪信息行为方式的直接性。间接犯罪信息是指相对于作出决策的侦查人员而言,由其他侦查人员发现或获取的犯罪信息,其特点在于获取犯罪信息行为方式的间接性。③按照犯罪信息被表述的准确程度,可以将其分为精确犯罪信息与模糊犯罪信息。精确犯罪信息是指反映准确、表述准确的的犯罪信息,即犯罪信息中准确的成分。模糊犯罪信息是指反映不分明、表述不清楚的犯罪信息,即犯罪信息中的混淆成分。④按照犯罪信息能否在审判阶段作为证据使用划分,可以将其分为主要犯罪信息与辅助犯罪信息。主要犯罪信息是指能够作为犯罪证据使用的犯罪信息,即完全等同于犯罪证据的犯罪信息。辅助犯罪信息是指不能作为犯罪证据使用的犯罪信息,即不等同于犯罪证据的犯罪信息。⑤按照犯罪信息被收集过程为标准,可以将其分为现有犯罪信息和反馈犯罪信息。现有犯罪信息是指在侦查决策之前已收集到的犯罪信息。反馈犯罪信息是指在侦查决策之后收集到的犯罪信息。

犯罪信息是对犯罪行为特性的真实反映,是侦查决策赖以进行的基础或先决条件。近几十年来,随着信息科学与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各国刑事侦查部门相继认识到了犯罪信息在侦查决策中的巨大价值,纷纷建立了能够及时传递犯罪信息和迅速作出相应的侦查决策的各级指挥中心。为了提高存储、检索犯罪信息的能力,在原有以手工为主要处理手段的刑事登记或犯罪档案基础上,逐渐发展为电子计算机为主要处理手段的各级犯罪信息中心。为了对付国际性的犯罪,世界各国的警察部门联合组成了国际刑警组织,通过其常设机构——秘书处来交换各会员国之间的犯罪信息。所有这些变革,都毫无疑问地表明犯罪信息在侦查决策中的可贵价值。犯罪信息在侦查决策中的价值是多重的。在战术性的侦查决策中,犯罪信息是具体的、特定的。反映的是具体的特定的犯罪人实施的具体特定的犯罪行为,表现出犯罪信息的具体价值。在战役、战略性的侦查决策中,犯罪信息是抽象的、一般的。反映的是社会一定发展阶段上存在的某种犯罪现象,表现出犯罪信息的抽象价值。在确定型的侦查决策中,犯罪信息显示出精确不变的内容成分,可以使侦查人员准确的预见到决策后的结果,表现出犯罪信息的精确价值。在非确定型的侦查决策中,犯罪信息有不分明不清楚的内容成分。侦查人员据此能概率性预见到决策后的可能结果,表现出犯罪信息的模糊价值。在较低层次的侦查决策中,犯罪信息是现实的,不需要追溯到很远的过去,表现出犯罪信息的现实价值。在较高层次的侦查决策中,所需要的犯罪信息不仅为现实的,而且需要追溯到很远的历史阶段,表现出犯罪信息的历史价值。在有时效性的侦查决策中,犯罪信息需要被迅速收集、加工、存储、传递与反馈,失去了时效性就失去了时间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表现出犯罪信息的时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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