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43页(182字)

有饮酒史和普通醉酒史的人,在不愉快情绪体验或躯体疾病影响下,饮酒量远未达到本人已往醉酒量时即出现醉酒状态。短时间内即可出现意识障碍、幻觉、妄想等病理性精神活动;行为动机含有现实内容,并有一定的指向性。此时,饮酒者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减弱,但又未达完全丧失的程度。对其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应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