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88页(513字)

具有共同性质和特点的国际侦查协助活动所形成的种类。按侦查协助的级别和层次可分为:①国家级侦查协助。仅在两个双方认为有必要的任何国家之间进行的侦查协助。②区域侦查协助。在位置相近或毗连、文化背景相同或相似的各个国家之间的侦查协助。③洲际侦查协助。在各大洲内各国之间的侦查协助。④国际级别的侦查协助。具有世界意义的侦查协助。如1973年12月3日联合国大会第3074号决议通过的《关于侦查、逮捕、引渡和惩治战争罪犯和危害人类罪犯的国际合作原则》中,阐述了侦查方面的国际合作问题。各国遵循该原则所进行的侦查合作活动,就是国际级的侦查协助。按侦查协助的模式和方式可分为:①直接的侦查协助。指参与侦查协助的各当事国不经中介而直接进行侦查协助。②间接的侦查协助。指参与侦查协助的当事国不直接接触而是通过中介来实现其协助意图。如当事国之间没有双边条约或其他原因不能直接进行侦查协助,而寻求国际刑警组织或其他中介居间协调,从而实现其侦查协助的目的。按侦查协助的内容和对象可分为:①现场勘查协助。②检验鉴定协助。③调查取证协助。④搜查物证协助。⑤扣押赃物协助。⑥采用其他措施和手段的侦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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