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229页(217字)

现场勘查的最后一道工序。是对现场勘查的全部活动进行全面地检查、总结。直接影响着勘查的质量和整个侦查破案工作的开展。结束勘查必须具备的条件是:①现场主要情况已经查明和研究清楚;②侦查的范围、重点和应采取的侦查措施已经确定;③各项法律手续已经完备。结束勘查前,侦查人员应遵照这三个条件对现场勘查活动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复核,发现不足之处,要及时补正。必要时,还可以对现场进行复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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