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232页(184字)

英美等普通法国家法院运用的一种公法救济手段。这种令状用于上级法院命令下级法院或法院命令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或停止作出某种违法或越权的行为。禁止令既可单独使用,也可作为调卷令的附属令状与之配合使用:法院通过调卷令对被审查的行为进行审查后,认为相应行为存在违法、越权情形时,可随之发布禁止令,命令行为机关停止相应行为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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