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254页(212字)

挥动一定重量的锐器(如斧刃、菜刀、柴刀、屠刀等)砍击人体所致的创伤。多见于他杀,形成部位以头部最多,颈部次之,四肢和躯干更次之。砍创多数呈梭形,比切创宽而深。一端着力时成楔形,创口较短。偏击斜砍时,形成瓣状创口或剥去一块皮肉或颅骨。砍创常常造成骨折现象,若凶器刃口较薄,砍击骨质时,会造成刃口缺损或卷刃,刃口部脱落的断片有时嵌入骨质内,这对凶器的同一认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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