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05页(2677字)

俗称淹死。因水或其他液体被吸入呼吸道阻滞气体交换而引起的窒息死亡。水以及油、酒、尿、水等任何液体只要淹没口鼻,被吸入一定量就能溺死。溺死多发生于江、河、湖、塘、海、游泳池中,也可见于水稻田边、水坑、阴沟、水缸、水桶、浴盆、粪池中。溺死多见于灾害或意外事故,自杀次之,他杀较少。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罪犯用其他手段杀人后将其投入水中伪装溺死。

溺死的机制 典型的溺死是由于溺液进入呼吸道和肺,破坏了肺内的气体交换,导致窒息死亡。但是某些对神经刺激特别敏感的人,入水后吸入溺液很少,由于鼻腔、咽部、喉头部的黏膜受到冷水的刺激,可引起反射性心跳停止而死亡,这种情况下的死亡过程非常迅速,称水中休克。还有一些人由于冷水刺激喉头发生声门痉挛而窒息死亡,或体内有潜在性疾病,入水后突然发病而急死,称水中猝死。后两种情况的死亡,溺液并未进入呼吸道或未进入呼吸道深部,故无溺死征象。关于溺死的机制,还有一种说法是溺液通过肺泡进入血液循环后,引起体液电解质紊乱,导致缺氧和酸中毒而死亡。

溺死过程 全身淹没水中时,其溺死过程大致如下:①前驱期。人落水后,由于皮肤感觉神经受冷水的刺激,引起反射性的吸气运动,溺液进入口腔且被咽下,即出现本能性的呼吸暂停。此期大约1分钟左右。②呼吸困难期。由于体内缺氧和二氧化碳蓄积,刺激呼吸中枢,引起深而急促的呼吸运动。溺液也随之吸入肺内,造成肺泡的损伤。同时由于溺液对喉头的刺激作用,引起反射性剧烈咳嗽,并咳出泡沫状液体。此期先是吸气性呼吸促迫,接着呼气性呼吸促迫,呼出泡沫样液体。此期大约1~2.5分钟。③意识丧失期。由于机体高度缺氧,意识逐渐丧失,大量溺液吸入呼吸道深部,出现全身痉挛,反射消失,大小便失禁,瞳孔散大。此期大约持续几秒钟至几十秒钟。④呼吸暂停期。由于呼吸中枢高度的兴奋转为保护性抑制,使呼吸运动暂时停止,意识完全丧失,瞳孔高度散大,状如假死。此期大约持续1分钟。⑤终末呼吸期。呼吸中枢再次受缺氧的刺激,又发生数次深吸气性的呼吸运动,并继续吸水,经1分钟左右呼吸停止,但心脏搏动尚可维持数分钟。典型的溺死经过时间一般是5~7分钟,体弱、疲劳、精神紧张者会明显缩短。如果一开始就发生肌肉痉挛或外伤,则死亡过程更短。体质强壮,尤其是经过水上锻炼的人可以多次浮出水面再次吸氧,溺死各期均延长。

尸表征象 除具有机械性窒息的一般征象(见机械性窒息尸体征象)外,还具有溺死的特殊征象。①口鼻部有蕈形泡沫。溺死尸体从水中打捞上来,如果还没有腐败,则绝大多数尸体的口鼻腔及周围有大量的白色泡沫样粘液,泡沫细小均匀,形如新鲜的蘑菇。如果在溺死过程中强烈地呛咳,会导致气管、支气管黏膜以及肺泡破裂出血,则泡沫呈淡红色。蕈形泡沫极为稳定,不易破灭,抹去后如压迫胸腹部或搬动、翻转尸体时,又会大量溢出。蕈形泡沫是生前溺死的生活反应,春秋季节能保持2~3天,冬季能保持3~5天,夏季约1天就消失了。②手中抓有异物。人落水后,由于挣扎,两手乱抓,常可将水草、泥沙、树枝或其他物品抓在手中。有的尸体手中紧握落水前所携带的手帕、拐杖、雨伞、包裹、绳索等物而不脱落。这是生前溺死的重要征象。③尸体温度较低。从江、河、湖、海中打捞出来的溺死尸体,较陆上死者的尸温低,这是由于水温较地面温度低所致。④尸斑出现缓慢,颜色浅淡。水中尸体常随水流漂动翻滚,体位不定,加之水对皮肤的压力及毛细血管受凉水刺激后发生收缩,影响血液坠积,因此尸斑出现缓慢。由于水温一般较低,血液内遗留的氧合血红蛋白不易分解,同时水中所含氧气可以渗透到皮肤毛细血管内,形成氧合血红蛋白,故溺死尸体的尸斑颜色不像其他窒息死那样深,而呈淡红色。但死后不久抛入水中的尸体同样有这些现象。⑤皮肤的变化。机体入水后皮肤受凉水刺激,毛细血管收缩而呈苍白色。皮肤受凉水刺激以后,立毛肌收缩,毛囊隆起,汗毛竖起,故皮肤呈皮样改变,以两臂和两腿外侧最为明显。富于弹性的皮肤,受凉水刺激以后,发生强烈地收缩,使之缩小并出现皱褶,如男性尸体的阴囊、阴茎,女性尸体的乳房和大阴唇。但以上现象并非是溺死者所特有,死后不久的尸体投入水中也可出现。

内部征象 ①呼吸道内有溺液。喉头、气管、支气管及细支气管黏膜充血、水肿、管腔内充满溺液和夹杂在溺液中的异物,如泥沙、水草和浮游生物等。②水性肺气肿和溺死斑。由于大量溺液吸入肺泡,使肺脏明显增大,表面滑润,边缘钝圆,触之如海绵,表面有明显的肋压痕。肺切面有泡沫状液体流出,用显微镜观察常发现硅藻、微小泥砂及植物碎片等异物。在两肺明显水肿的同时,还有气肿区,这种现象称水性气肿,以青壮年溺死者较为明显。由于溺液浸入肺泡,使肺泡壁扩张破裂,出血并溶血,在肺浆膜下有大小不等之淡红色出血斑点,称溺死斑。③消化道内有溺液,在溺死过程中,溺液可随吞咽运动进入胃内,由于胃肠蠕动作用可使溺液进入十二指肠。死后入水者,虽然也可有少量溺液压入胃内,但只能止于幽门,不会进入十二指肠。④左右心血成分有差异。肺内的溺液经肺泡毛细血管和肺静脉进入左心,左心血液被溺液稀释,故左右心腔血液的黏度、比重、红细胞数、血红蛋白含量、电解质都有差异。⑤脏器内有硅藻。生前溺死者吸入肺内的溺液,经肺循环到左心,然后随血流分布到全身。因此溺液中的硅藻也能进入心、肺、肝、肾、脾以及骨髓、牙齿中。在脏器中检到硅藻是生前溺死的重要依据。⑥颈、胸、腹、背各肌肉出血。在溺死过程中,有时由于挣扎和肌肉痉挛,可使胸锁乳突肌、斜方肌、胸大肌、背阔肌等出现点状、条状或片状出血。

尸体在水中的变化 ①皮肤侵软现象。不管是生前溺死还是死后入水,尸体长期浸泡在水中,水分进入皮肤,使角质层松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称皮肤浸软现象,在手足角质层较厚的部位更为明显。手指、足扯需2小时,手掌、足底约24小时,手背、足背约两昼夜。时间长了还可以使手足部皮肤完全脱落下来,呈手套状或脚套状。②尸体在水中的浮沉。在溺死过程中,因吸入大量溺液,尸体的比重比水的比重大,所以尸体沉于水底。以后随着尸体发生腐败,产生大量的腐败气体,尸体比重逐渐减小,故慢慢浮出水面。男性尸体浮起呈俯卧位,女性尸体浮起呈仰卧位,这与骨盆的重心有关,但身系重物者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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