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15页(453字)

基于票据法,为解决票据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指为了满足票据债权人的利益,及时获得执行名义,以简易迅速的方法审理债权人、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根据票据诉讼的内容和具体程序上的不同,票据诉讼可分为两大类,即票据权利诉讼和票据权利恢复诉讼。票据权利诉讼指票据权利人因票据上权利的行使而与债务人发生的争议,为行使票据金额的请求权及相关的法定利息的赔偿请求权而提起的诉讼。票据权利恢复诉讼指在票据权利人因丧失对票据的占有而不能依票据证明其权利,不能依通常的票据权利行使方式行使票据权利时,为确认其票据权利、恢复对其票据权利的行使而提起的诉讼。票据诉讼为特别诉讼。票据诉讼的诉讼标的是票据上记明的金钱支付请求权及其法定利息的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当事人应在诉状中表明以票据诉讼的方式起诉,当事人对票据诉讼判决不服时,不得提起上诉,只能申请异议,但有时为了争端的最终解决,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可将案件转入通常诉讼程序。现德国和日本的票据诉讼只包括汇票和本票两种,将支票诉讼独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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