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土地挖掘相邻权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91页(174字)

瑞士1996年《民法典》第685条规定:(1)所有人在挖掘或建筑时,不得使邻人的土地发生动摇,或有动摇的危险,或使其土地上的设施受到危害。(2)违反相邻权规定的建筑物,适用有关突出建筑物的规定。第686条规定:(1)各州对挖掘及建筑应遵守的距离,有权作出规定。(2)各州亦有权制定有关建筑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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