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36页(1461字)

刑事勘验技术的组成部分。运用专门技术方法对与犯罪有关的枪支、弹药及其射击痕迹的勘察、检验。又称司法弹道检验。枪的种类很多,按枪支机动性能分为自动枪和非自动枪。按枪管内壁构造分为滑膛枪和线膛枪。滑膛枪管内系光滑的圆管;线膛枪,又称来复线枪,其枪管内壁刻有几条旋转式的凹凸膛线。按枪管口径大小分为小口径枪(口径为5.6毫米)、中口径枪(口径为7毫米至9毫米)和大口径枪(口径为9.3毫米至12.7毫米)。线膛枪管口径以凸线的内圆直径为计测标准。计算单位,各国不尽相同。中、日、德、苏等国以毫米为单位,英、美等国以英寸为单位。滑膛枪管口径用号码表示。号数越大,表明其口径越小。各种枪支组成的部件大致相同。如步枪和冲锋枪的结构都由枪管、机匣、枪机、复进机、弹仓、击射机、瞄准器、枪托等部件组成。手枪都是由枪管、套筒、套筒座、弹仓、击发机、击锤及瞄准器组成。枪支使用的子弹除某些猎用枪支使用霰弹外,其他大都使用单一子弹。单一子弹按用途可分为穿甲、燃烧、曳光等特殊子弹和普通子弹。普通子弹的外形和口径不一,其基本构造都是由弹头、弹壳、火药和底火等四部分组成。猎枪的霰弹构造与单一子弹构造相似,其所用弹头系不同大小的钢珠或铁砂,与火药分层装入弹壳。

枪弹射击痕迹主要有:①发射痕迹。子弹发射过程中在弹头和弹壳上形成的痕迹。弹头上的痕迹是弹头驶过枪管的一瞬间,在其表面因与枪管内壁磨擦留下反映枪管内壁某些凸凹特点的动态痕迹,即膛线枪反映枪管凸膛线表面结构特点,如膛线的数目、宽度、倾角和旋转方向等;滑膛枪反映枪管内壁上的凸凹特征。弹壳上的痕迹是发射过程中枪支有关机件在弹壳上造成的,通常位于弹壳底部和弹壳帽的边缘,有弹匣摩擦痕迹、枪机底部擦痕、撞针痕迹、枪膛痕迹、排除器痕迹等。根据射击弹头和弹壳上的痕迹可以认定现场上发现的射击弹头和弹壳是否某嫌疑枪支所发射。②弹着痕迹。枪弹发射后,弹头飞离枪口射向目标,在被射击的物体或人体上所形成的痕迹。主要有弹孔和弹头擦痕。飞行弹头击中目的物所形成的孔洞,称为弹孔。弹头能量和目的物的物理特性,决定弹孔是否贯穿。如果弹头能量足以克服目的物的全部阻力,即可形成穿透弹孔,否则,即形成未穿透弹孔,即盲孔。如果力量太小,则仅在弹着点造成一定的撞击痕迹。弹头未能完全击中物体,只擦边而过,或者被击中物体的外形和硬度适于使弹头改变其前进方向时,便不可能形成弹孔,而只形成弹头擦痕。根据弹孔和弹头擦痕可以推断弹头的直径、射击距离和方向及发射枪支种类等情况。枪弹射击后,除形成发射痕迹和弹着痕迹外,还会产生某些附带物质,如在枪膛和枪管内会留下弹药燃烧后的灰烬和气味,在弹着点周围会产生烧焦、烟垢、火药粉粒等。根据射击附带物质可以推断被检验枪支最后一次实弹发射的时间及射击距离等情况。

对于勘验中发现的子弹、弹头和弹壳、弹头和弹壳上的发射痕迹、目的物上的弹着痕迹等,均应先用照相、绘图和笔录的方法记录,然后分别加以提取。提取子弹、弹头及弹壳时,应按顺序编号。对各种射击附带物质可采用复印提取方法。对于肉眼难以观察的射击附带物质可用红外线照相和荧光显现照相加以固定,然后刮取其微粒物质,供以后进行理化检验。遇有枪支时,应先检验上面是否有手印或其他痕迹,同时对枪支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提取。对于提取的各项枪弹物证,均要用妥善的方法包装,防止在运送和保管中损坏其痕迹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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