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357页(756字)

研究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实践,探讨人民调解发展的客观规律性的学科。人民调解因其与诉讼调解均具有解决民间纠纷的功能,两者在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方面有某些相似之处,传统上把对人民调解的研究列入民事诉讼法学范畴。人民调解学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国1986年召开的全国首届人民调解理论讨论会上,一些学者正式提出了建立该学科的建议,得到了与会者的广泛赞同。此后,包括民事诉讼法学学者在内的法学界对此学科的建立都予以肯定。

人民调解学研究的范围主要是两大方面:一是对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二是对人民调解实践的研究。对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主要包括对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和制度的研究,对人民调解管理体制制度的研究,对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制度的研究,以及对如何协调好上述各种制度的研究。对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主要目的是通过阐释人民调解制度的基本内容,探讨人民调解制度建立的根据,说明人民调解制度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为进一步发展人民调解制度提供理论上的根据。对人民调解实践的研究,主要是包括对社会生活中贯彻执行人民调解制度的情况以及人民调解制度实践新发展情况的研究。这方面研究的目的,对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是十分有益的。人民调解学除了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外,还研究人民调解制度与相关制度(如法院调解、民事诉讼)的关系,研究人民调解制度的历史发展情况,此外,还对外国的相类似的制度作比较研究。

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人民调解学已初步建立起来,但还不尽完善。该学科的体系应如何建立,其基本内容主要是什么,学科的研究方法有哪些,在20世纪90年代,还是个没有得到相对统一认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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