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424页(414字)

研究运用专门的知识和科学技术手段,对诉讼中的物证、书证或人身证据进行检验,查明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并作出判断性结论的一门应用科学。从广义讲,它包括痕迹鉴定、文书鉴定、法医鉴定、犯罪遗留物鉴定、气味鉴定、声纹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等;它们又分别构成相对独立的学科。司法鉴定学的任务是:①研究各种犯罪结果和遗留物证的形成、变化规律及个性特征,寻找其发现、提取及检验的科学方法,正确地作出判断,为法庭提供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②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不断引进最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扩展鉴定范围,完善检验方法,为司法工作提供新的证据和新的鉴定手段;③研究司法鉴定的法律程序及管理制度,使之更好地为实现法律目的服务。司法鉴定应当由专门的鉴定机关或受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专门技术人员进行。司法鉴定学又称法庭科学,它是随着近代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文明司法制度的确立而诞生的新兴法律学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