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526页(616字)

以阶段实质为标准对刑事诉讼的分类。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有:奴隶社会的刑事诉讼,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奴隶社会的刑事诉讼是人类最早出现的具有阶级色彩的刑事诉讼历史类型。这种刑事诉讼维护的是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和奴隶社会的统治秩序,镇压、惩罚的主要对象是广大的奴隶。奴隶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不被当作人看待。大大小小的奴隶主都享有对奴隶的审判权,并且可以随意处置奴隶。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维护的是封建地主阶级的特权和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镇压、惩罚的主要对象是广大的农民。我国封建社会虽然也曾出现过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主张,但是,无论中国还是其他国家,实际上都从未真正实行过。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秩序,镇压、惩罚的主要对象是广大的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资本主义社会虽然承认人人都具有法律上的人格,承认人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原则,但是,就实质而言,资本主义社会刑事诉讼所维护的,依然是剥削者的利益。社会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维护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秩序,镇压、惩罚的对象是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犯罪分子。社会主义刑事诉讼不仅在形式上承认人人具有法律上的人格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则,而且在实际上也力求真正做到,对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能切实地给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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