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577页(2081字)

法学的分支学科之一。在性质上既可归属于行政法学,又可归属于诉讼法学,以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和行政诉讼实践客观规律为研究对象。行政诉讼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为依托,随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建立而建立,随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发展而发展。研究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遵循其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健全和完善其诉讼程序制度服务。行政诉讼法学属应用性法学,以行政诉讼实践为基础,总结经验,揭示行政诉讼制度在实际运作中的协调性和适应性,为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行政诉讼法学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和规范实践,行政诉讼实践既是行政诉讼法学理论的运用,又是对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检验。行政诉讼法学以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在于以行政诉讼法学的一般原理探求程序制度的科学性和在实践中的适应性,提出系统的理论意见,在诉讼实践与诉讼制度建设之中发挥中介与桥梁作用。

行政诉讼法学研究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一是在于系统了解和掌握现行行政诉讼法立法的社会基础、客观条件、立法依据以及立法者的意旨,将现行行政诉讼法置于一定历史阶段、社会环境、客观需要来认识。二是在于系统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基本原理,以及各项具体制度建立的基础、包含的内容和具有的功能,正确认识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与其他程序法律制度的共通性与独特性。三是揭示现行行政诉讼法的体系结构,把握整个行政审判程序和诉讼程序的框架和各部分的相互联系。四是结合实际考察现行行政诉讼法在实践中的适应性和适应度,在维护和监督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中的客观效应。五是结合行政法有关行政诉讼的规定和行政复议制度,研究行政诉讼法与行政管理行为的衔接性和协调性。六是考察中外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探求其发展规律,了解现代社会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发展的趋势。

行政诉讼法学研究行政诉讼实践,一是应了解现行行政诉讼法施行后行政案件总的情况,案件的类型,案件发生的原因,变化的趋势,进而探讨行政案件的发案规律。二是以行政诉讼法原理去观察行政诉讼的实践,发现不同的行政案件具有哪些不同的本质特点和外在表现形式,进而探讨现行的程序制度与不同类型案件的适应性和适应度。三是总结行政诉讼的实践经验,认真分析现行制度规范哪些是成功的,哪些尚有不足,探讨成功中的规律性,揭示不足中的差误性,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理论上的对策。

行政诉讼法学以现行行政诉讼法为依托,以诉讼实践为基础,以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运作原理和发展变化的规律与趋势为中心,发现和研究深层次的问题,提出系统的理论意见,为实现行政诉讼的目的服务。这些既是行政诉讼法学的任务,也是行政诉讼法的价值。

行政诉讼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我国建立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民国时期虽有很不完善的行政诉讼制度(全国仅有一个行政法院),但未形成真正的行政诉讼法学。新中国成立后,行政争议最初是由监察机关解决,监察机关被撤销后,则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内的信访机构解决。因而既无独立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也就未能建立独立的行政诉讼法学,有关行政诉讼的少量论述多见之于行政法学。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是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的开端。从此,人民法院审判了一批行政案件,积累了一些经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行政诉讼法学的建立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随着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在我国开始建立独立的行政诉讼法学,一批行政诉讼法的普及读物和行政诉讼法学的教材、着作相继问世,并在数量与质量上逐年有所增加和提高。

我国行政诉讼法学虽然建立的时间不长,但发展较快,现在已有了一支中青年行政诉讼法学研究队伍,其中有些人已成为我国第一批行政诉讼法学专家,发表和出版了较高水平的论文和着作。但是,行政诉讼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我国毕竟形成较晚,加之人员不多,有些人又是将其作为第二研究方面,因此力量显得有些单薄。同时,在某些基本理论问题上尚待深入探讨,比如,行政诉讼法学是行政法学的组成部分,属于行政法学的分支学科,还是与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并列的三大诉讼法学之一;行政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还是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见行政诉讼的其他参与人)之间的关系,或者是这些关系都属于行政诉讼法调整的范围;行政诉讼法的某些程序制度与民事诉讼法的某些程序制度有其相似和相同之处,但相似是不是就是内涵相同,相同是不是就是完全一样;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是否享有诉权,其诉权是行政职权的转化,还是就是行政管理权,等等。对诸如此类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无疑将推进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的研究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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