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618页(558字)

亚洲太平洋地区各国及司法管辖区域共同商讨在本地区开展反洗钱的行动与合作的专题研讨会。针对越来越猖獗的洗钱活动,许多国家和法域,包括亚太地区的国家和法域,已经开始通过专门的立法加以防范和惩治,特别是将洗钱明文规定为犯罪。但单靠各法域的内部立法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靠法域间的相互合作和采取统一的防范措施。在这方面,洗钱问题金融行动组(缩写为FATF)的工作值得注意。该组织目前有26个位于亚洲、欧洲和北美洲的国家和法域以及两个国际组织(欧委会和海湾合作理事会)参加。近几年来,亚太地区也围绕洗钱问题举行过数次专题研讨会。1997年2月25日至27日,来自澳大利亚、孟加拉、文莱、中国(包括中国台北、香港、澳门)、斐济、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柬埔寨、老挝、来西亚、新西兰、巴基斯坦、葡萄牙、韩国、马尔代夫、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缅甸、英国、美国、瓦努阿图、越南等国家和法域的代表或观察员,以及来自亚洲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东盟秘书处、证券机构国际组织、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处、联合国发展计划组织、世界海关组织、洗钱问题金融行动组的代表或观察员,聚会曼谷举行第四次亚太地区洗钱问题研讨会,共商在亚太地区开展反洗钱工作的行动与合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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