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农业工程合作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页(344字)

国际农业工程委员会于1930年8月在比利时的首都成立。总部设在巴黎。其主要宗旨和根本任务是:为促进各国农业工程协会的建立和发展;加强农业工程专家间的联系和技术交流;推选和协调多种农业工程研究项目;组织各类专业性会议。它是促进各国农业工程协会开展活动的国际性组织。其成员国有:非洲的埃及、南非共和国、摩洛哥、尼日利亚。美洲有美国、巴西。亚洲有以色列。欧洲有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爱尔兰、前捷克斯洛伐克、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荷兰、挪威、意大利、前波兰、西班牙、瑞典、瑞士、前苏联、前南斯拉夫等国家或地区的农业工程协会。组织机构有: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等。经费来源于会费和社会捐赠。主要出版物是《会议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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