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人类食品添加剂定义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9页(225字)

欧共体《关于统一各成员国供人类食品中使用的指定食品添加剂法律的指令》规定,本指令中,“食品添加剂”是指:在正常情况下本身不作为食品供食用以及在正常情况下不用来作为特有的配料成分,而不论其是否有营养价值的任何物质。添加该等物质的意图是在食品生产、加工、配制、处理、包装、运输或储存中,达到技术上的目的。其结果,或预期的合乎情理的结果将是这些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将成为该食品或副产品直接或间接的一种成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