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1993年食品卫生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1页(195字)

欧共体1993年6月14日颁布《关于食品卫生的法令》,共16章。该法令规定了食品卫生条例,要求食品生产过程、加工过程、销售过程、运输过程以及分配过程等都必须与本法令规定相符合。根据法令规定,成员国必须对食品经营进行控制,由权威机构进行认证,确保食品符合本法令的规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食品营养成分进行适当调整,对添加剂使用作出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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