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山区农业扶贫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4页(222字)

泰国政府为改变北部和东北部山区贫困状况,于1953年颁布法令,决定建立边境巡逻警察组织,与山区农民取得联系,供应其食物、药品,进行农业技术培训。20世纪60年代,又颁布法令,成立山民自助组织,在山区农民中间推行农业技术交流活动。普密蓬国王还亲自颁布法令,批准设立王室农业项目,由专门办公室负责实施,主要目标是帮助山地民族摆脱贫困,为未来的持续发展而保护自然资源,种植增加山民经济收入的作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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