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农业政策扶持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8页(349字)
20世纪90年代以来,芬兰政府实行稳定农村经济的结构性支持和贷款补贴政策。1991年,芬兰颁布《农业企业法》。该法规定,为了解决农场规模小的问题,政府将实行以扩大农场规模为目标的结构政策,以促进合理化生产,减少生产费用,降低生产成本。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可对扩大农场土地规模、改善农业结构的农场,给予投资和财政支持以及直接补贴。政府设立农业和林业发展基金,向农民提供低息贷款和直接补贴。农业和林业发展基金股本为80亿劳兰马克,贷款利息率为4%-7%。另外,芬兰政府为防止农村人口减少,通过颁布法令,鼓励发展农村企业。规定对农民进行与农业有关的企业活动,给予低息贷款和补贴。根据规定,凡35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在开始独立经营农场时,可获得政府投资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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