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农业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8页(194字)

芬兰政府为发展农业生产和鼓励农产品出口,于20世纪80年代颁布并实施《农业收入条例》。根据条例规定,在政府农业预算中可拨款25%用于对出口农产品实行价格补贴,或由国家以优惠价格收购。法律还规定,政府每年可从农业预算中拨款20%用于短期和长期低息贷款,以资助农业发展和扩大农业再生产。可将农业预算中25%用于包括养老金、补助金等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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