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37年农业政策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4页(344字)
1936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以后,国会于1937年6月通过《农业销售协议法》,重新确认1933年农业调整法规定的销售协议和销售规程的法律地位。该法授权联邦政府农业部长和加工商、生产者和从事销售农产品的其他人员签订协议:(1)制定牛奶最低销售价格;(2)用限制销售量的办法来阻止价格的下跌。签订的销售协议以自愿为主,签订销售规程带有一定的强制性。销售规程必须得到生产者投票通过方能生效。同年,为解决食糖限额生产问题,国会还通过《食糖法》,规定实行食糖生产津贴补贴制度。领取补贴者除家庭成员外,不得雇佣童工;要支付其雇员公平合理的工资;要保持土壤肥力;在其所在地区不得销售配额以外的农产品。该法还规定在某些自然灾害情况下,容许不交、欠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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