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村战略投资计划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9页(320字)
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政府应当实施农村战略投资计划。该计划是为农村全面的、以地方为基础的战略计划,能够优化地区竞争优势的创新的社区和经济发展。根据法案规定,设立地区投资局和美国农村国家局,由14人组成,并由农业部长任命。农业部长可以从商品信贷公司资金中向国家局拨款1亿美元,用于对地区局的计划补助(不少于800万美元)和创新补助(不少于8700万美元)。法案规定,在2002年11月1日到2004年10月30日之间召开美国农村大会,目的是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应付农村地区面临挑战的综合战略。对悬而未决的农村发展贷款和补助申请,从商品信贷公司一次性拨款36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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