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1994年农牧机构划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6页(339字)
几内亚于1994年11月3日颁布《关于农牧林业部的权限及其机构划分的规定》。几内亚在1994年8月政府改组以后,原农牧资源部被分为两个部属机构:其中一个负责渔业和水产养殖业;另一个部门(也是该法中所规定的主要部门)负责协调、控制在农牧林范围内政府改革的贯彻实施。根据规定,农牧林业部由五个分别负责农业、畜牧、林业和野生动植物、乡村工程、气象学的部门组成,同时还有:(1)支持机构(包含农业政策协调局,国家乡村发展信息和文献中心,国家农业统计局);(2)附加机构(几内亚木材局、植物保护实验室、中心兽医诊断实验室);(3)公众实体(包括几内亚农学科研机构等)。农牧林业部中各部门的组织机构和权限将在随后颁布的法案中给予详细说明。
上一篇:法国农业产品产地命名机构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