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农业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8页(299字)

目前,根据阿根廷法律规定,农业、渔业和食品业国务秘书处负责全国农业管理。该处隶属于经济、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部。该处职能是负责农、林、牧、渔产品的卫生检验和质量检验;保护和管理国家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名胜古迹;制定有关农业、牧业、林业、渔业和狩猎活动的法规并进行执法检查;在边境、港口、机场建立动植物的卫生检疫和对进口的农、牧、林、渔产品进行检查;制定、执行并检查农村土地制度并管理国有土地;参与制定农村电气化计划、灌溉计划以及防涝措施等。此外,根据法律规定,阿根廷还设立了全国谷物委员会、全国肉类委员会、全国农牧业技术研究所、种子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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