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产检查种类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1页(291字)
韩国1987年《农产品检查法施行令》中规定:农产品检查法规定的农产品的种类如下:(1)谷类:稻谷、粗米、精米、大麦、米麦、大麦米、粗麦、压麦、切麦、小麦、压小麦、胡麦、黄豆、小豆、粟、小米、玉米、荞麦;(2)薯类:地瓜、寺院地瓜;(3)特殊作物类:油菜籽、蓖麻、丝瓜、芝麻、葵花子、花生;(4)蚕茧类:蚕茧;(5)水果类:苹果、梨、柿子、李子、橘子;(6)蔬菜类:蒜、辣椒、洋葱、胡萝卜、牛蒡、萝卜、白菜、大头菜;(7)编织品类:草袋、草绳;(8)种子类:在种子生产圃场生产的种子和在种苗生产地域内生产的蔬菜种子;(9)农产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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