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批发市场整备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9页(234字)
日本《批发市场法》规定:(1)农林水产大臣必须依政令规定制定谋求整备批发市场的基本方针。(2)整备基本方针中应规定符合新鲜副食品需要的正确配置目标;现代化批发市场的场地及设施种类、规模的基本条件;批发市场交易及物品装卸、销售保管等合理化的基本事项,从事批发业务者扩大经营规模、经营合理化的目标。(3)农林水产大臣必须按政令制定为谋求中央批发市场整备的计划。(4)都道府县知事应制定为谋求该都道府县批发市场的整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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